欢迎您访问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 繁體中文
今天是:
黄冈
最新报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发布

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6-10-31】

鄂高技评委会﹝2016﹞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大专院校,中央在鄂有关单位:

根据鄂人社考〔2016〕11号文件通知精神,为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凡参加2016年度湖北省人事考试系统组织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试,高级技师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综合成绩合格,具备申报高级技师资格相关条件,与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参加2014年度、2015年度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试,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继续申报。

二、评审材料报送内容

所有申报材料需由申报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及市州公考办审核盖章。

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6份(见附件1,A3纸打印),该材料请勿装订。

2、学历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技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近5年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本人业绩成果及论文(至少一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各1份。

6、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见附件2)。

7、各市、州工考办需提交《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人员花名册》(A3纸打印,见附件3)。

三、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1、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按照《关于组织实施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薪函[2005]13号)文件和《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薪函[2005]24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2、评审材料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集中、逐级、装袋报送。省直的材料,由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直接报省人事考试院。

3、对原件审核过程中出现疑问,省高技评委会将退回材料并附上回执书,限期5个工作日之内由上报材料的人事部门对疑问进行书面解释,合乎条件后予以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四、材料报送有关事项

1、报送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 省人社厅社保大楼15楼1509室)。

3、收费标准:根据鄂价费[2015]139号文件标准,高级技师评审阶段收费100元/人。

4、联系人:王木子 联系电话:027-87231030

附件: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

3.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人员花名册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

2016年10月23日

附件: 附件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 附件: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 附件:3.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人员花名册.xls

邮箱:hbrsks@163.com 地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
©2014 湖北人事考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00044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