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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稿时间 :2022-08-08】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黄冈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体检安排在202289日、10日(周、周)进行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关于综合成绩同分情况的处理以《报考指南》第三十条解释为准。

考生本人体检当日上午7:00黄梅戏大剧院门前广场(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与西湖四路交叉路口集合,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疗机构。

请考生注意本人体检日期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体检费4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请考生备好现金,此费用不含复检费),本人近期1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不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不进食;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或喝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

3、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八条解释为准。

4、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及时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程对考生封闭管理,集中乘车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7考生体检集合时提交由本人手写签名的《黄冈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低于37.3)、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和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安检、身份核验通过方可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疗机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结束后即开展吸毒筛查检测费70/人(由检测机构收取,请考生自备现金)。

二、考察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集中安排在812日前完成,每名考生具体考察时间,由招录机关考察组通知考生本人。

(二)有关要求

1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湖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报考指南》《实施方案》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考察工作,还须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有关规定执行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有关程序、标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按《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要求附件3),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在考察对象单位(学校)、社区等发布公务员录用考察预告。

3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严格审核。重点审核考察对象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个人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人员录用的情形等。

5对考生无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记录(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核查。

三、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考察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联系及时进行递补

四、职位核减和取消情况

红安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岗8(职位代码14230202006013020),原计划招录2名,因该职位体能测评只有1合格,核减招录计划1名,核减后招录计划1名。

英山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岗1(职位代码14230202006013027),原计划招录1名,因该职位考生体能测评均不合格,取消职位计划。

 

联系电话: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713-8695077

 

附件:1.黄冈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

人员名单

2.黄冈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生健康承诺书

3.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公务员局     

202288    

附件: 附件1 黄冈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附件: 附件2 黄冈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 附件3 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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