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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法院系统 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 公告


【发稿时间 :2020-08-05】

 

黄冈市法院系统

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

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法院2020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务事项的通知》《黄冈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等规定,定于近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所有报考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县(市、区)法院雇员制书记员职位的已经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测试时间

88日(星期六)上午,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场9:009:30):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0101214221010409(第九机房)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0410214221010705(第十一机房)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0706214221010930(第十三机房)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1002214221011122(第十五机房)

第二场10:0010:30):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1123214221011421(第九机房)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1422214221011717(第十一机房)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1718214221012019(第十三机房)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2021214221012317(第十五机房)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2318214221012613(第十六机房)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2614214221012911(第十机房)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2912214221013204(第十二机房)

准考证号范围:214221013205214221013416(第十四机房)

三、测试地点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黄冈市黄州区南湖桃园街109号)北区汇贤阁二楼机房。

四、测试形式

1.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

五、计分标准

160个正确字/分为100分基准、60个正确字/分为60分基准,每一个正确字对应0.4分。对高于60个正确字/分、低于160个正确字/分的,按此标准进行百分制折算;对超过160个正确字/分的,按100分计。例如:某考生打字速度为8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其百分制成绩为60+80-60)×0.4=68分;某考生打字速度为17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为100分。

六、注意事项

1.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不另行打印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3.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地点,按时前往测试地点。各场考生应当在所属场次测试开考前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指定区域候考,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4.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黄冈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考试须知》(见附件),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附:黄冈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考试须知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85

 


附件: 黄冈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考试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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